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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中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
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工商党字[2005]25号)


总局各司(厅、局、室)、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体意见》和《任务分工方案》是总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总局各司(厅、局、室)、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要按照《具体意见》和《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局党组(委)要根据《实施纲要》的精神,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总局《具体意见》和《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及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切实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各单位对贯彻执行《具体意见》和《任务分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总局。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

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联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执法的实际,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与发展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树立良好的工商执法形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证,监督为关键,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强化监督,将三者统一于反腐倡廉工作之中,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
  2.坚持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相结合,立足总局机关,着眼全系统,按照近期具体、中期原则、长期宏观的思路,安排反腐倡廉工作,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重点抓好2005年至2007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3.坚持改革和创新,积极探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和方式上的改革创新与在预防和惩治腐败方面的改革创新紧密结合,整体推进。
  4.坚持继承和发展相结合,总结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多年来,特别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成立以来积累的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已取得的成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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