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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等关于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调动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用面对面宣讲、文艺宣传、调研、论坛、情况通报等形式,重点抓好主题宣传、典型宣传、阵地宣传等舆论宣传,在全国上下掀起“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热潮,广泛动员家庭成员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来。要通过编辑出版图书、宣传页、宣传画、公益广告,推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标语、口号、故事,将创建活动具体化、形象化、通俗化,使家庭成员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自觉认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
  四、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容
  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是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的有力措施。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注意区分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家庭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突出重点,努力在提高家庭成员法律素质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家庭成员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学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在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上下功夫,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努力倡导家庭成员之间理解信任、关心爱护,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和睦团结。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功夫,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家庭、社会矛盾,努力防控和杜绝家庭不安全隐患,加强对一些吸毒人员、服刑在教人员的子女、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以及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救助工作,强化家庭监护人责任,减少辍学学生的数量,并做好家庭、社区矫正及帮教对象的转化工作,加强对失足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助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各地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要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不让毒品进我家”和“无毒家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信访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法律帮助和社会救助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社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等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不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五、加强领导,总结经验,不断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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