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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03号——继续接受供货企业的注册申请注意事项公告[失效]

  申请书填写要求:
  一、本申请书需使用中文或中/英文填写;申请企业注册国的官方语言为非英文的,可使用该国官方语言和中文同时填写;本申请书需打印填写。申请表格中限于该栏目篇幅大小而需要另页列明的应注明“详见附页”。
  二、各栏目填写要求:
  (1)首次向AQSIQ提出注册申请的填写此项。
  (2)所申请的注册证书到期,需换证的填写此项。
  (3)因企业名称、地址、经营废料种类等有关信息发生变化,需对原注册证书中相关项目进行更改的填写此项。
  (4)注册申请未被批准,再次提交注册申请,或获证企业因故被取消注册资格,并满足时限等有关重新申请规定要求,提出重新申请的填写此项。
  申请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1)~(4)申请形式对应的“□”中以打“√”的形式选择一种。
  (5)申请人无需填写,由评审机构填写。
  (6)填写申请企业的全称,使用申请企业所在国的官方语言、英文和中文(如有中文名称),此栏目必须填写。
  (7)填写申请企业所在的国家或地区名称。
  (8)填写申请企业的联系人名字;通过代理人申请的,应同时填写代理人的名字(需要附中外文或中文委托书,委托书原件需要法人签字盖章)。
  (9)填写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应写明国家和地区号码。
  (10)同第(6)条。
  (11)必须填写申请企业的详细地址,应使用申请企业所在国的官方语言和英文填写,确保邮政部门准确邮递,此栏目必须填写。
  (12)填写申请企业所在地的邮编。
  (13)填写申请企业法人的名字,此栏目必须填写。
  (14)填写申请企业电话和传真号码,应写明国家和地区号码,此栏目必须填写。
  (15)如申请企业曾申请并获得注册许可,应填写证书号,如从未申请或获得许可,无需填写。
  (16)填写已获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有效期限,使用“年-月-日”格式填写。
  (17)申请目的为变更申请的,填写申请变更的具体内容,首次申请的不必填写此项。
  (18)按照废料分类类别填写申请种类,此栏目必须填写。
  (19)分别填写申请企业各部门的情况,拥有下属打包厂的,应同时填写打包厂的相应情况。
  (20)属于企业品质检测等非生产性部门的填写面积大小,属于打包厂等生产性部门的填写年生产能力。
  (21)填写各部门的在职员工人数。
  (22)填写部门负责人的名字。
  (23)填写部门的联系电话或者部门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24)填写生产性和检测性设备的相应情况,生产设备包括打包机、分选机、叉车、堆包机、清洗设备等,检测设备包括放射性检测、重量检测、水分检测等仪器设备,以上设备均不包括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贸易公司和非该申请企业自有设备的,此栏填写“无”。
  (25)填写该设备的规格型号。
  (26)填写该设备在废料加工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如“清洗”、“烘干”、“切割”、“筛选”、“压缩”、“打包”、“称重”、“水分测定”等。
  (27)填写该设备的台/套数量。
  (28)填写该设备的原始制造年份,在使用过程中另行翻新或技术改进的,同时注明翻新或技术改进的年份。
  (29)填写该设备是否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且在正常使用,分为“损坏弃用”、“损坏待修”、“良好使用”、“良好未用”。
  (30)企业认证情况包括: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参与行业协会、获得政府特种经营许可等情况。上述认证证书、会员证明、许可证的复印件应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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