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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96号——取消香港恒通物流贸易公司(注册号:A344040371)的注册资格[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83号――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有效注册登记资格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8月6日,实施日期:2010年8月6日)废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第96号)


  近期中国检验有限公司在对香港恒通物流贸易公司(注册号:A344040371)7个货柜的废塑料实施装运前检验时发现,其中1个货柜的货物存在老化、变黄,夹杂泥土、沙石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试行)》(GB16487.12-1996)的要求。
  为保护我国环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废物向我国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35条和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第12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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