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核化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1047号)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核化安全研究所;
(三)北京市机电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1013号)更名为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北京华迪环科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023号)更名为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河北省冶金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1212号)更名为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河北省科学院河北省计划委员会地理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214号)更名为河北省地理科学研究所;
(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403号)更名为乌兰察布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八)核工业东北地质局二四0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528号)更名为核工业二四0研究所;
(九)中国科学院长春地理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1601号)更名为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十)上海化工设计院(国环评证乙字第1802号)更名为上海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十一)化学工业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1908号)更名为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十二)煤炭工业部南京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1912号)更名为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
(十三)仪征市环境咨询中心(国环评证乙字第1932号)更名为仪征市绿源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十四)无锡市锡山区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935号)更名为无锡市锡山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五)安徽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2102号)更名为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十六)安徽省辐射环境管理站(国环评证乙字第2122号)更名为安徽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十七)福建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2202号)更名为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十八)国家电力公司中南电力设计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604号)更名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十九)黄石高等专科学校(国环评证乙字第2613号)更名为黄石理工学院;
(二十)湖北省气候应用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615号)更名为湖北省气象科技产业管理中心;
(二十一)国家电力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701号)更名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十二)英德市环境保护服务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41号)更名为英德市德宝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二十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地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902号)更名为百色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十四)国家电力公司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206号)更名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十五)四川省交通厅内河勘察规划设计院(国环评证乙字第3208号)更名为四川省交通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二十六)国家电力公司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301号)更名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十七)国家电力公司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402号)更名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