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法作品2.绘画作品3.摄影作品
说明:各项比赛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参赛组别由作者自行确定,但同一作品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以和谐社区建设,传播先进文化,倡导良好风尚为主题,格调高雅,积极向上,题材不限。
2.书法作品(仅限毛笔作品),尺寸限六尺以内,书体、作品形式不限。草书、篆书清另附释文;绘画作品包括中国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尺寸自定;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尺寸为10-12寸,本次比赛不收反转片。
3.请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参加组别(专业组或非专业组)、所在社区、附上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书画作品一律不装裱。
(四)奖项设置
书法、绘画、摄影比赛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设置奖项。
书法比赛各设金奖一名,银奖三名,铜奖六名,优秀奖五十名;
绘画比赛各设金奖一名,银奖三名,铜奖六名,优秀奖各五十名;
摄影比赛各设金奖一名,银奖三名,铜奖六名,优秀奖各五十名;
全国活动组委会将为金、银、铜奖获得者颁发奖品和获奖证书,为优秀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奖项产生
1.全国活动组委会将组织由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
2.评委会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数多少确定获奖作品和奖次。
(六)表彰奖励
1.在北京举行颁奖。
2.获奖作品将由活动组委会结集出版,并赠送获奖者。
3.获奖作品将择优选登在中国精神文明网站、民政部网站、央视国际网站和主办单位主管的中国社会报、中国新闻出版报、社区杂志等相关媒体上.特别优秀的作品活动组委会将向国内其他主流媒体推荐。
(七)参赛须知
1.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不退稿,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权、复制权和使用权。
2.参赛作品为参赛者的原创作品。
3.受援社区的社区居民可个人参赛,也可由居委会组织居民集体参赛,组织特别出色的将受到表彰。
4.摄影绘画作品涉及人物肖像的需征得肖像人同意,作品中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等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5.凡投稿者,均视为确认并同意以上条款。
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全国活动组委会。
(八)作品报送
1.请在信封正面左上角注明作品类别。
2.从即日起征稿,截稿日为2005年10月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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