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有资产分布与构成调查工作的通知
(农办财[2005]47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属各单位:
为摸清和掌握我部国有资产分布和构成情况,了解各单位资产管理与经营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2005年农业部财务工作会议精神,将在部系统各单位开展国有资产分布与构成情况调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责任到人,认真总结2000年以来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认真查找和分析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在调查中,要将布置、填报、汇总和上报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此次调查的重点是土地、房屋、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占有情况;债权、货币资产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在建工程及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情况;出租、出借、内部经营等情况。
三、调查范围包括部机关、部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其中,部机关服务局负责分别填报部机关占用的国有资产和机关服务局自身占用的国有资产;三个科研单位负责汇总填报院本部及下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
四、在填报过程中,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根据有关账表资料和实际盘点情况如实填报。各单位应在做好财产清查盘点的基础上,以有关财务资产账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为填报依据,认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
五、部机关和部属事业单位应于9月30日前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调查表、数据盘及填报说明中要求的有关材料报送部财务司。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应包括2000年以来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做法、出台的相关规定、目前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及需提交部里研究审议的问题等内容。三个科研单位报送汇总调查表和数据盘应附其下属各单位的明细调查表和数据盘。
六、结合国有资产分布及构成调查表的填报,部财务司将分别到有关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填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部财务司沟通(联系电话:64192576,李峰;64191757,虞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