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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三峡水库卫生清理规范》的通知

  (2)普通坟墓。
  5.2 传染性污染源包括:
  (1)传染病疫源地;
  (2)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区和医院垃圾;
  (3)兽医站、屠宰场及牲畜交易所;
  (4)传染病死亡者墓地和病死畜掩埋地。
  5.3 鼠类与鼩鼱类:
  包括居民区、集贸市场、仓库、屠宰场、码头、垃圾堆放场及耕作区的鼠类与鼩鼱类。
  6 卫生清理技术要求
  6.1 一般污染源
  6.1.1 化粪池、沼气池、粪池、公共厕所、牲畜栏的卫生清理:
  (1)化粪池、沼气池、粪池、公共厕所、牲畜栏中的粪便应彻底清掏至库外,其无法清掏的残留物,应加等量生石灰或按1kg/㎡撒布漂白粉混匀消毒后清除。处理后的粪便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要求。
  (2)化粪池、沼气池、粪池、牲畜栏的坑穴用生石灰或漂白粉(此处和以下使用的漂白粉有效氯含量均以大于20%计算)按1kg/㎡撒布、浇湿后,用农田土壤或建筑渣土填平、压实。公共厕所地面和坑穴表面用4%漂白粉上清液按1~2kg/㎡喷洒。
  6.1.2 普通坟墓的卫生清理:
  (1)有主坟墓应按县级政府规定的限期内迁出库区,过期无人管理一律按无主坟墓处理。
  (2)埋葬15年以内的墓穴及周围土应摊晒,或直接用4%漂白粉上清液按1~2kg/㎡或生石灰0.5~1kg/㎡处理后,回填压实。无主坟墓,要将尸体挖出焚烧。
  (3)埋葬超过15年的无主坟墓压实处理。
  6.2 传染性污染源
  6.2.1 传染病疫源地的卫生清理:
  污染地点的污水、污物、垃圾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6.2.2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区、兽医站、屠宰场和牲畜交易场所的卫生清理:
  (1)厕所、贮粪池的粪便残留物按10:1(v/v)加漂白粉进行消毒处理,混合2小时后清除。
  (2)粪坑、贮粪池用漂白粉按1kg/㎡撒布、浇湿后,用农田土或建筑渣土填平、压实。
  (3)地面和地面以上2m的墙壁等,应用4%漂白粉上清液按0.2~0.3kg/㎡喷洒,消毒时间不少於半小时。
  6.2.3 医院垃圾的卫生清理:
  医院垃圾可焚烧部分须及时焚烧,其焚烧残留物应集中填埋,集中焚烧的医院垃圾应按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不能焚烧部分,消毒后集中填埋,消毒方法参照《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6.2.4 传染病死亡者墓地和病死畜掩埋地的卫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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