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征税与退税环节的衔接,强化责任,建立与完善征税与退税部门沟通协调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要注意含金产品出口动态,凡发现企业出口的含金产品不属于上述海关商品代码,或上述商品代码有不含黄金、铂金成份产品,以及执行免税政策发现的其他问题等,要及时报告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本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42号)第
三条有关黄金首饰退税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含金成份产品出口退(免)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5〕59号)从2005年5月1日起同时废止。对出口企业在2005年5月1日前出口的上述产品,出口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要向货源地税务机关进行函调,对排除骗税嫌疑的予以退(免)税,对不能排除骗税嫌疑的暂不予退(免)税。
附件:1.出口企业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申报表
2.出口企业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出口企业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申报表
企业海关代码: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期: 年 月
单位:元
┏━━┯━━━━━┯━━━━━━┯━━━━┯━━━━━┯━━━━┯━━━━━━┯━━━━━━┯━━━━━━┯━━━━━━━━┯━━┓
┃序号│出口发票号│出口报关单号│出口日期│代理证明号│核销单号│出口商品代码│出口商品名称│出口商品数量│ 出口销售额 │备注┃
┠──┼─────┼──────┼────┼─────┼────┼──────┼──────┼──────┼────┬───┼──┨
┃ │ │ │ │ │ │ │ │ │美元 │人民币│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 出口企业 │ │ │ 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办税员: │ │ │经办人: │ │ │ │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 ┃
┠──┼─────┼──────┼────┼─────┼────┼──────┼──────┼──────┼────┼───┼──┨
┃ │负责人: │ │(公章)│ │ │ │ │ │(公章)│ │ ┃
┠──┼─────┼──────┼────┼─────┼────┼──────┼──────┼──────┼────┼───┼──┨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