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积极推行农业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农计发[2005]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果业)、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直属单位,有关工程咨询和勘察设计单位:
工程项目专业化管理是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化发展,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有效途径。按照《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建设部有关要求,我部积极倡导在农业建设项目中实施专业化管理,鼓励农业系统的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将建设项目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管理。为了积极有效推行农业行业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随着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日益重视,农业投资和建设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对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投资建设领域政策法规多、程序严格,规划建设手续复杂、环节多,对于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专业性、政策性要求很高。另一方面,农业行业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专业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难以满足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这些客观因素导致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不高,办理规划建设手续耗费时间长,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制度执行的不够规范,项目实施进度慢,投资和质量控制不到位等问题。要解决当前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项目管理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积极推行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将项目建设环节转交给专业化的管理队伍,以专业化管理代替建设单位自行管理,才能不断提高农业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
二、《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实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建成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为贯彻落实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精神,加快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建设部于2004年11月16日颁发了《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04]200号,自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并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管理机构、服务收费、执业原则、禁止行为、监督管理、行业指导等做出了相应规定。工程项目管理和“代建制”,实质都是推行建设工程的专业化管理,其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