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查对象
主要以文化行政部门实行行业管理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主体。为了扶助报告的正确,在全国调动5000名大学生进行其他方面的调查,来验证调查结论。调查问卷包含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主体问卷、配合分析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用户问卷、教师问卷、家长问卷、媒体问卷、相关行业企业问卷。
四、调查范围及时间
本次调查划分为华北、华东、华南、华中、西南、西北、东北7大区域。针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所有注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调查时间为2005年7月至2005年10月30日止。
五、调查内容
以反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情况为主,全面综合相关人员、业务活动、经济状况、物质条件等多方面内容,反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宏观发展状况以及微观发展规模,为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府行政管理,提供有效的数据和信息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相关内容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基本情况(如数量、连锁数量);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机构目前的情况;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所面临问题;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相关行业整合情况;
5.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方面;
6.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状况;
7.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相关的硬件、软件、服务的相关情况。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自身相关内容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基础设施情况;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作人员结构情况;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的增值服务内容情况;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所提供网络游戏、影视、聊天、学习等服务情况。
六、调查方式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问卷由各地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集中到指定填报地点填报线上问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所在地距离区/县所在地200公里以上的可以由各地文化行政部门通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直接登陆调查网站填写。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用户问卷由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用户自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