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措施有力,抓出成效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耐心细致地做好动员工作,对报送信息及时、准确的企业要予以表扬,并在信息服务、媒体宣传、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拒报或屡次迟报信息的企业,要按照商运发[2005]35号文件规定,及时向统计部门反映,提请统计部门给予相应处罚。各级统计管理部门要大力支持重点流通企业监测工作,认真依法处理拒报信息或屡次迟报信息行为。各地市场运行监测职能部门要定期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报送信息情况反馈给当地外商投资管理部门,外商投资管理部门要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报送信息情况依法纳入外商投资企业统计登记。
特此通知。
附件:重点流通企业建议补充名单
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二00五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重点流通企业建议补充名单
北京市:
大型内资企业:
1、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
3、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
5、北京顺峰饮食娱乐有限公司
6、马兰拉面快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7、北京小土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8、北京金三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9、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
10、北京眉州东坡餐饮集团
11、北京合兴隆快餐发展有限公司
12、北京龙城丽华快餐有限公司
外资商业企业:
13、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14、北京新世界商场
15、北京中商西友大厦有限公司
16、中贸联万客隆商业有限公司
17、中土畜万客隆有限公司
18、北京王府井洋华堂商业有限公司
19、北京冠军首联社区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20、德克士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21、北京常富裕泰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22、北京住力电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3、北京卓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4、永裕新兴医药有限公司
25、迈艾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6、北京华汉轻印办公机械有限公司
27、北京欢喜礼品设计有限公司
28、北京环球亚太压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9、新荣国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30、中远网络(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