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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2005年第3号——第五批试点使用“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企业及其产品公告

  二、自2005年7月1日起,开始对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皮张加工、经营的皮具产品实行专用标识制度,标记范围如下:

┌───┬───────┬─────────────────────┐
│序 号│  省 份  │         企业名称         │
├───┼───────┼─────────────────────┤
│ 1  │       │国贸建设(香港)有限公司         │
├───┤       ├─────────────────────┤
│ 2  │       │北京和信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北 京  ├─────────────────────┤
│ 3  │       │北京炎黄振国报关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 4  │       │王府饭店有限公司             │
├───┼───────┼─────────────────────┤
│ 5  │       │上海环宇进出口有限公司          │
├───┤       ├─────────────────────┤
│ 6  │       │上海宝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上 海  ├─────────────────────┤
│ 7  │       │上海外高桥钟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 8  │       │上海申信进出口有限公司          │
├───┼───────┼─────────────────────┤
│ 9  │  浙 江  │浙江多喜佳伴纳服饰有限公司        │
├───┼───────┼─────────────────────┤
│ 10 │  福 建  │厦门市南顺鳄鱼园有限公司         │
├───┼───────┼─────────────────────┤
│ 11 │  广 东  │广东鸵鸟贸易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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