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关于开展中国青少年
社会教育“银杏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广播影视局(厅),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妇联,科协: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的要求,开展好以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馆、青少年活动营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为主体的社会教育活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协调发展,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决定共同开展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银杏奖”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一届),奖励在青少年社会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奖项命名为“银杏奖”,源于我国古代思想教育家孔子杏坛讲学、传道授业的教育理念。更因银杏作为珍稀树种,虽历尽沧桑,依然顽强生长,表现出旺盛的生命活力。银杏树茂盛多果,象征着社会教育硕果累累、学子满天下;银杏树干挺拔直立,象征着社会教育自强自立、学子正直向上;银杏树全身是宝,果仁可食又可入药治病,体现着社会教育特有价值和贡献,象征着学子报效祖国、兼济天下。“银杏奖”既有文化教育传承的含义,又能准确反映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辛勤育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
二、评选范围
1.集体
从事青少年社会教育并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范围内起到先进示范作用的青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馆(站)、青少年活动营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奖项名称为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银杏奖”--优秀团队奖,共1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