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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
*注:本篇法规已被《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39号--<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发布日期:2006年5月12日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2日)修改

商务部公告
(2005年第35号)


  商务部批准《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标准编号:SB/T10393-2005,实施日期:2005年7月15日,现予公布。
  以上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商务部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村级农家店和农村乡级农家店的基本特征、经营设施设备和经营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村级农家店和农村乡级农家店的建设、改扩建及其经营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农家店countryside stores
  店址设在乡镇或村,运用现代流通方式,以销售商品为主,并提供收购农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的零售店铺。
  2.2 村级农家店countryside stores in villages
  设在自然村或行政村,以本村居民为主要目标顾客,通过连锁经营,执行规范的商品质量和物价管理,满足村民就近购买日用消费品、食品、副食品和简易生产资料的需求,同时提供相关服务的零售店铺。
  2.3 乡级农家店countryside stores in town and township
  设在乡(镇),以本乡镇居民为主要目标顾客,通过连锁经营,满足居民对日常消费品、食品、副食品和简易生产资料的需求,并具备一定的为村级农家店提供采购、配送、批发或业务指导服务功能的店铺。
  2.4 单品stock keeping unit
  商品的最小分类。
  2.5 连锁经营chain operation
  指企业经营若干同行业或同业态的店铺,以同一商号、统一管理或授予特许经营权方式组织起来,共享规模效益的一种经营组织形式。
  3 村级农家店要求
  3.1 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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