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公告第517号——农药和饲料行政许可部分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500元/品种(临时登记续展)
       2500元/品种(正式登记续展)
  1.《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52号)
  2.《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农药登记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6]1718号)
  3.《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
  农药续展登记流程图(略)



项目名称:农药广告审查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申请人的资质
  3.农药广告文稿及有关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可信
  法律依据:1.《广告法
  2.《农药管理条例
  3.《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9年农业部令第20号发布,2002年农业部令第18号、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4.《农药广告审查办法》(199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30号颁布)
  5.《农药广告审查标准》(199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8号颁布)
  办事条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农药广告审查表》(一式五份)
  2.拟发布的农药广告文稿(一式五份)
  3.《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复印件)
  4.《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复印件)
  5.规范的并正在使用的标签、说明书
  6.部分广告内容须提供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7.影视类广告和音响类广告提供1-6项材料(各一份)后申请人可以先申请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制作影视类广告或音响类广告作品,再申请终审。申请终审时除提供上述1-6项材料外,影视类广告还需提供含有该广告内容的光盘或录像带,音响类广告还需提供含有该广告内容的录音带。影视类广告和音响类广告也可直接申请终审。
  办理程序: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递交的《农药广告审查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技术审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3.办理批件。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初审、终审各为7个工作日;直接申请终审的,10个工作日(技术资料审查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农药广告审查流程图(略)



项目名称: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1.产品是否符合我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规定
  2.产品是否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和不污染环境
  3.试验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信
  4.质量复核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
  法律依据: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2.《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农业部令第3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3.农业部公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办事条件: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中英文对照,除特殊规定外,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英文原件须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正本)和产品样品:
  1.《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申请表》
  2.生产国(地区)批准在本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和在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须经公证和确认)
  3.生产厂家出具给代理人的委托登记授权书
  4.产品的原料组成、有效组分及理化性质说明
  5.加工工艺流程图和制造方法的说明
  6.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三个生产批号的产品样品及其检测报告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