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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委治理整顿乱办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郭济环(标准委办公室政研室副主任科员)
      刘秀钦(标准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是负责培训办班项目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核、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审核;组织汇总相关报表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报告、建议;起草向国家质检总局上报的专题总结报告。
  治理整顿培训办班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清理登记和自查自纠阶段(2005年7月)。国家标准委机关各部(室)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以及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摸清近两年标准化培训办班的底数,对进行培训办班的资质资格、培训项目性质和参培人员、培训办班的法规依据、收费依据及培训证书等要逐一进行清理登记;按照治理整顿的政策界限,研究提出对每一个培训办班项目停止或保留的处理建议,并按要求如实逐项填写《拟保留的培训办班项目统计表》和《2004年至2005年培训办班情况统计汇总表》,于7月25日前报国家标准委清理整顿乱办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于7月底前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二)审核督察阶段(2005年8至9月)。国家标准委清理整顿乱办班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报送的培训办班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并组织力量对治理整顿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整改阶段(2005年10至11月)。各单位要针对培训办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应该停止的培训办班项目要坚决停办。对拟保留的培训办班项目,要针对培训办班的资质资格、收费立项、收费标准、审批程序、培训人员、培训地点以及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等,拟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防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的反弹。各单位要对治理整顿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并于11月15日前报国家标准委清理整顿乱办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标准委将于11月底前向国家质检总局上报专题报告。
  四、治理整顿的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把治理整顿培训办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带头自查自纠,强化行业监管,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严防失教、失管、失察、失纠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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