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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委治理整顿乱办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治理整顿的政策界限。
  凡属于下列行为之一的收费培训办班项目,要坚决予以停止、取消或纠正:
  1.依照国家已经废止的法律法规或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设立的培训办班项目。
  2.法律法规已修改,但仍依照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设立的培训办班项目。
  3.依照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举办的强制性培训且已有经费来源,却实行收费的培训办班项目。
  4.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依据,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行政机关名义举办的强制性收费培训办班项目。
  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举办的本属于自愿参加的培训项目,却利用和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的培训办班项目。
  6.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擅自扩大培训对象或范围的培训办班项目。
  7.违反工商登记、物价审批有关规定的培训办班项目以及其他违规收费的培训班。
  三、治理整顿的措施和步骤
  成立国家标准委清理整顿乱办班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国家标准委党组的领导下,履行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人员组成如下:
  1.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王忠敏(标准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石宝祥(标准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霜秋(标准委机关党委纪检委员、高新部主任)
  成 员:王宗龄(标准委办公室主任)
      裘庆军(标准委计划部主任)
      张 琳(标准委国际部主任)
      廖晓谦(标准委农轻部主任)
      殷明汉(标准委工交部主任)
      张 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董志民(中国标准出版社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马林聪(中国标准化协会秘书长)
  2.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石宝祥
  副主任:刘霜秋、裘庆军
  成 员:赵 京(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监察审计室主任)
      吴琳娜(中国标准出版社监察室主任)
      徐新忠(中国标准化协会培训部副主任)
      樊艳红(标准委办公室财务处副处长)
      杜永生(标准委办公室人教处主任科员)
      李治平(标准委计划和信息部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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