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建立健全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
(2005年7月5日)
委机关各司(厅、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
《实施纲要》),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
(一)明确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实施人口发展战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二)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从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特点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出发,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发展新型生育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
2、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制定宏观目标和近期规划,确保质量。
3、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在总结和运用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实现的主要目标。
到2007年底,力争使本部门率先初步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为各地人口计生部门做出表率。到2010年,指导各地人口计生部门普遍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使人口计生部门成为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为民、务实、清廉部门。到2015年,确保人口计生系统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比较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人口计生部门及服务行业成为全面对外开放的文明部门和窗口行业。
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