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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 《保税物流中心(B型)验收合格证书》
      2.《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
      3. 《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设立申请书》
      4. 《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5. 保税物流中心(B型)标牌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物流中心(B型)验收合格证书



                   海关编号:(..)中心B验字第 号

______:
  你单位于____年__月__日申请验收 保税物流中心(B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验收合格,准予开展保税物流中心(B型)业务。
  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印章)
                         年  月  日

  (证书样式说明:框边外白底,框边红色,框内黄底黑字。证书外套为墨绿色封皮,证书名称为金字,尺寸37.65×25.8cm)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



                   海关编号:(..)中心B册字第 号

______:
  你单位于____年__月__日,向我关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验收合格,准予注册登记。此证书有效期为3年。
  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印章)
                         年  月  日

  (证书样式说明:框边外白底,框边红色,框内黄底黑字。证书外套为墨绿色封皮,证书名称为金字,尺寸37.65x25.8cm)

  附件3:

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设立申请书



______海关:
  我单位拟在______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设立物流企业,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接受海关监管,承担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的法定义务,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请予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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