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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7.宣传报道的政治观点、政治态度、政治倾向和宣传导向是否正确,宣传工作是否出现过失或产生不良影响;
  8.节目内容丰富多样,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和文化需求;
  9.重视听取广大听众、观众对宣传报道的意见和建议。
  (二)执行《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和《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以及《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重点评议广播电视以及所属网站、报刊是否存在以下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等现象:〖HTF〗
  1.索要、接受或借用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钱物;
  2.接受可能影响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宴请和馈赠;
  3.以“公开曝光”、“编发内参”等方式相要挟,以达到个人目的或其它不正当目的;
  4.从事与职业有关的有偿中介活动,或者经商办企业;
  5.违反有关规定,在无隶属关系的其他新闻单位或经济组织兼职取酬;
  6.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不分,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以新闻报道或变相新闻形式换取广告和赞助,利用记者、编辑、审稿人、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等身份或工作之便拉广告、拉赞助;
  7.编造新闻,或者歪曲、夸大报道事实,将评论或猜测作为认定事实报道;
  8.以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案件报道影响司法公正和法律判决;
  9.在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广告中,利用专家、医生、患者以及社会公众人物的形象作证明,或宣传保证治愈,或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治疗作用,或在药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中夸大功能;
  10.在节目或广告中渲染血腥、暴力、色情、赌博、迷信和歪理邪说,含有污辱、歧视他人和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或者用语粗俗、举止不文明、格调低下;
  11.其它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管理规定,以业谋私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在广电总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分别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台实际组织实施。选定一名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与广电总局和国务院纠风办的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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