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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广电总局、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开展
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5年6月22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广播影视局(厅)、纠风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纠风办:
  现印发《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中央电视台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05年开展全国广播电视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为做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行风状况进行评议和监督,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意识,推动转变行业作风,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完成党的宣传中心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内容
  (一)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宣传纪律以及广播电视法规的情况,重点评议广播电视以及所属网站、报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情况。主要内容: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党的新闻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为全党和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3.认真贯彻“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指导原则,真实、客观、全面反映社会实际;
  4.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5.讲究宣传艺术,创新宣传报道形式,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6.充分发挥国家主流媒体的正确引导作用,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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