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2005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委办公室、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10部门《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国计生〔2001〕90号)安排,2005年第四季度将表彰2001~2005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2001~2005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方案》印发你们,请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
1.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名额分配表
2.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审批登记表
3.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个人审批登记表
4.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工作廉政要求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十日
2001~2005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表彰方案
根据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0部门《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国计生发〔2001〕90号)安排,2005年将召开第二阶段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在2001~2005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具体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邓小平人口思想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推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二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推动此项活动深入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评比条件
(一)先进单位
1.组织领导。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有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领导机构、实施方案和必要的经费投入。把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检查、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5年内始终如一。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且考核结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