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颁发中国原子能
科学研究院林生活等3人高级操纵员执照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5]65号)
国防科工委系统二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国防科工委系统二司《关于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究堆操纵人员换发执照的函》(委二司函〔2005〕27号)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你单位提交的研究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认为林生活等3人具备DF-VI快中子临界装置高级操纵员资格,现予批准。核准换照的高级操纵员名单、执照号码和有效期附后。
附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高级操纵员执照批准名单
二00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