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终了,如果为清算净收益,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
第六十八条 企业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配。
第六十九条 企业自清算开始,应当视作会计年度终了,按照本制度第七十一条和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编制并报送会计报告。清算期间跨年度的企业,应当于年度终了,编制并报送资产负债表和清算损益表;清算终了,编制并报送自清算开始至清算结束的清算损益表和财产分配表。
清算终了的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应当在企业注销工商登记之前。
第十四章 会计科目和会计报告
第七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科目应当根据会计核算的需要,参照财政部制定或者由财政部审核同意的行业会计科目设置。没有的规定的行业会计科目的,企业可以参照其行业的会计科目设置。
会计科目一般分为资产、负债、投资人权益和损益四大类,工业企业还可以增加成本类科目。会计科目应当参照行业会计科目的规定分类顺序编号。
第七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利润分配表等有关附表。需要上报汇总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必须按照财政部制定或者由财政部审核同意的行业会计报表格式及项目内容编制;其他报表可以由企业根据需要,参照财政部制定或者由财政部审核同意的行业会计报表格式及项目内容编制。没有规定的行业会计报表的,企业可以参照其他行业的会计报表编制。
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投资总额、投资构成以及投资进度;
2.资本变动情况;
3.生产经营情况;
4.盈亏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
5.资金变动及周转情况;
6.外汇平衡情况;
7.主要税费的交纳情况;
8.财产的盈亏损废情况;
9.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
10.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第七十二条 季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告应当分别报送主管财政部门、当地税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以及投资人。年度会计报告还应当报送原审批机关。
季度会计报表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开内报出,年度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一并报出。
第七十三条 以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的企业,年度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应当换算为人民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
资产负债表项目一般按照年末国家外汇牌价换算,其中原由人民币折合为外币金额的项目,仍应按原人民币金额计算。实收资本项目,对于以人民币注册的企业,按照投入时的人民币金额或外币折合人民币的金额计算;对于以外币注册的企业,按照年末国家外汇牌价换算。
利润表以全年加权平均汇率对营业收入项目中的外币营业收入部分进行换算,然后与人民币营业收入部分的人民币金额相加,得出营业收入项目的人民币金额;再按照相同的方法,将折扣与折让项目的外币金额换算为人民币金额。两者相减后,得出营业收入净额项目的人民币金额。营业税金项目以实际应交的工商统一税的人民币金额反映。营业收入净额项目的人民币金额与营业税金项目的人民币金额相减后的差额,除以相同项目的外币金额相减后的差额,算出一个换算比例,据以换算利润表中的其他项目。
利润分配表中利润总额项目,以同期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人民币金额反映。所得税项目,以全年实际应交所得税的人民币金额反映。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两项目,以按照上年末国家外汇牌价换算的人民币金额反映。已分配股利项目中,以人民币支付的股利部分,以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反映。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以同期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人民币金额反映。其他项目,按照年末国家外汇牌价换算。
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分配表的换算过程中,因各项目采用不同汇率而产生的差额,作为货币换算差额,在有关报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四条 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附属企业,如以当地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并编制会计报表的,在与企业本身的人民币会计报表进行汇编合并时,应先将附属企业的会计报表换算为人民币会计报表后再行合并。资产负债表比照本制度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方法进行换算。利润分配表比照本制度第七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的方法进行换算。利润表各项目一般采用全年加权平均汇率进行换算。
第七十五条 企业向其他企业投资,如投资额占接受投资企业的资本总额或者股本总额50%以上,应当将本企业和接受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合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接受投资企业的编表货币如与本企业的编表货币不一致,应当比照本制度第七十三条或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先将接受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换算为与本企业编表货币一致的会计报表,再行合并。由于接受投资企业与本企业的经营性质不同等原因不宜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经主管财政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可以不予合并,接受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不论是否已经合并,都应当随同本企业的会计报表一并报送有关部门。
第十五章 会计档案
第七十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人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和长期经济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