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设计评审;
二、进行设计文件的工艺性审查和会签;
三、修订工艺总方案,并进行工艺评审和编制工艺准备工作计划;
四、编制工艺路线表并进行工艺评审;
五、编制(修订)全套工艺规程、工艺细(守)则,对关键件、重要件工艺规程作出明显标记;
六、编制关键工序汇总表;其重点控制部位、质量特性、控制的具体要求要纳入工艺规程,并对关键件、重要件的工艺规程和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工艺评审;
七、提出和设计为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工效所必须增加的工装和非标准设备;
八、编制(修订)材料消耗工艺定额;
九、对尚未攻克和新提出的工艺关键,明确攻关技术途径,组织工艺攻关;
十、配合生产,协调处理现场技术问题;
十一、根据设计更改进行相应的工艺更改和验证;
十二、对本阶段的工艺工作进行总结,有关资料归档。
第五章 定型阶段和卫星应用、改进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完成设计定型和工艺定型,设计定型鉴定试验,卫星应用和改进。
第九条 战略导弹(武器)系统定型阶段的工艺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对尚待定型的设计文件进行工艺性审查和会签;
二、制订工艺定型原则;
三、编制定型工艺路线表;
四、编制全套材料消耗工艺定额;
五、按定型的设计文件整理全套工艺规程、工艺细(守)则;
六、完成专用工装、非标准设备的设计图样定型(含非正式工装转正),并对实物进行鉴定;
七、编写工艺定型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对口设计单位和产品总装厂(由总装厂汇总并编制的产品工艺定型报告,在上报部工艺主管部门的同时,抄送总体设计部);
八、工艺定型报告经上级批准定型后,对所有工艺文件加盖定型印章;
九、定型的工艺文件、技术总结和工装、非标准设备的图样等,要编制定型工艺资料目录并归档。
第十条 战术导弹(武器)系统在设计定型阶段的工艺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对定型鉴定批的设计文件进行工艺性审查和会签;
二、总结、修订全套工艺文件;
三、提出与批生产相适应的工艺攻关和稳定工艺的试验项目,补充必要的工装和非标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