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局领导在联合新闻发布会上讲话的通知

  我的话讲完了,谢谢大家!

          公安部白景富副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1992年4月10日)

同志们: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个《解释》,对于准确有力地打击偷税、抗税违法犯罪活动,推进依法治税,更好地维护税收工作秩序,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借此机会,我就有关税收工作方面的治安问题简要介绍一些情况,并就公安机关贯彻执行《解释》讲几点意见。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和监督手段。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税收工作发展很快,税收收入逐年增加,为增强我国财政实力,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税收环境还不尽如人意,存在着一些影响税收秩序的问题。从治安工作来看,主要是一些纳税单位和个人缺乏法律意识和照章纳税的自觉性,对纳税存在抵触情绪,致使围攻殴打伤害税务人员、妨碍税收公务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聚众冲砸税务机关,行凶报复税务人员。这些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威胁广大税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妨碍了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对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十分重视,把严厉打击暴力抗税,依法协助税务机关维护税收秩序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查处围攻、殴打、伤害税务人员和冲击、打砸税务机关的案件。
  最近胜利闭幕的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确立了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有利时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集中精力尽快把国民经济建设搞上去的大政方针。一个加快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建设的新局面正在形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调控作用越来越重要,在经济分配关系中调整的内容和范围越来越广泛。因此,由于加强税收工作而出现的矛盾有可能逐渐突出,偷税、抗税的问题将会长时间存在。打击这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责任。过去我们公安机关在维护税收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据不完全统计,1990年以来全国查处这类案件5370起,占发案数的85.5%。各地公安机关还会同税务等部门加强集贸市场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开展查处偷税、抗税的专项斗争和税法宣传活动。许多地方的公安机关与税务机关建立了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情况,及时协调工作,加强配合,有效地维护了税收秩序。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把维护税收秩序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工作。
 一、严厉打击侵犯税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高法院、高检院的《解释》对偷税、抗税犯罪的认定和适用刑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根据公、检、法关于刑事案件管辖范围分工的规定,公安机关打击偷税、抗税违法犯罪活动,重点要放在认真查处侵犯税务人员人身安全、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上。凡发生的侮辱、殴打、伤害税务人员、冲砸税务机关案件,公安机关接报后,都要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及时调查取证,根据情节依法处理。对暴力抗税实施伤害、杀人行为的,要快查快结,以伤害罪、杀人罪从重从快处理。对以暴力或者暴力威胁抗税,冲击、打砸税务机关,侮辱、殴打、报复税务人员或者采取其他恶劣手段妨碍税务机关工作秩序的,要与检、法机关密切配合,及时查清,严肃处理。此外,对伪造、倒卖、非法提供、使用发票的不法活动,要会同税务、检察机关通力协作,认真查处。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