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下达《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的通知
(1992年3月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已经国务院第九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由国家科委另发。
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
在人类社会迎接世纪之交的年代,世界正在经历一场巨大的变革。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国际政治风云变幻,我们的国家和民族面临着紧迫而严峻的挑战。为了在2000年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进而在下世纪中叶步入中等发达国家的行列,我们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继续改革开放,依靠科技进步加速经济、社会发展。这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社会主义的命运。
本纲领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十三大以来历届中央全会的精神制定的,目的是阐明我国中长期自然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和发展重点,指导我国到2000年以至2020年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形势与抉择
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伟大革命力量。在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将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把经济建设进一步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必将保证我国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胜利实现,同时将为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我国经济建设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参照国际科技发展的趋势和潮流,对我国今后十年到三十年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总体安排,是一项重大的历史性任务。
2.四十年来,我国的科技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全国已拥有自然科学技术人员一千零九十万人,其中从事研究与开发的有一百零五万人。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有五千多个,企业所属的研究开发机构有七千多个,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科学技术体系,取得了一批世界公认的重大科技成果。我国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了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许多重大科技问题。特别是改革开放十多年来,我国调整了科技发展方针,在改革科技体制,组织科技攻关,推广科技成果,推动农村科技进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等方面,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3.在四十多年科技工作的发展历程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有不少教训。
我们的主要经验是:第一,科技工作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坚持改革开放。在完善计划管理的同时,加强市场调节的作用,加速科学技术成果向生产的转移,促进科技同经济的结合;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积极吸取国外先进经验和科技成果,加速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第三,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集中人力物力,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攻关。第四,在发挥科技专业队伍的骨干作用的同时,注意专业科研工作和群众性技术革新相结合,领导干部同科技人员及工人、农民相结合,共同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科技知识的普及,提高各族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我们的主要教训是:第一,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未能始终一贯地把促进科技进步放到重要的战略位置上。第二,经济发展缺乏依靠科技进步的机制与内在动力,科技发展缺乏面向经济建设的活力,大量技术成果未能转化为生产力,造成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脱节,未能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潜力。第三,在科技工作中,缺乏统筹安排、合理分工,以及低水平重复的问题普遍存在;脱离国情、盲目赶超、急于求成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第四,在知识分子政策上曾经发生过重大失误,挫伤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科技队伍的健康成长。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尚未形成。
4.科技工作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当今世界蓬勃发展的新科技革命,使科学技术空前广泛地渗透到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不仅促使社会生产力的巨大飞跃,而且引起世界格局的深刻变化。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科技进步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之间出现了叠合和交叉,技术成果转化为商品生产的周期不断缩短,科技、教育和生产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