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生活与环境质量,加强安全饮水和卫生处置排泄物工作
1、十年内,全国以乡镇为单位共兴建供水工程(自来水供水到户)四千五百处,水质符合农村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保障一般干旱年份正常供水。
2、大力宣传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利部《关于农村人畜饮水工作暂行规定》,加强水源保护,防止水质污染。
3、继续深入开展全国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农村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推广农村粪便处理示范区工作经验,尽快制定爱国卫生和控制吸烟危害的有关条例和法规,提高城乡人民的生活与环境质量。
4、继续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森林和全国绿地面积,积极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活与生态环境。
(四)基础教育与扫盲
1、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2、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坚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展幼儿教育”的方针、城市入园(班)率达70%;农村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班)率达60%;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和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区、牧区要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学前教育。
3、继续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根据我国各地不同情况按地区、分阶段、有步骤地执行。现阶段已经普及了小学教育和基础扫除了青壮年文盲的地区,要继续充实、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尚未普及小学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地区,要切实解决小学生辍学和脱盲后复盲问题,经济特别困难的地区,首先普及小学三年和四年的教育。
4、进一步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新体制,建立起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充分调动社会参与办学的有效机制,进一步缓解经费不足的紧张状况。
5、优先发展师范教育,大力加强教师的培训提高工作,尽快建立起数量足够、质量合格的教师队伍。到二000年,使大多数小学教师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国家规定的学历。多种形式培训幼儿教师,提高师资水平。扫盲工作要形成适应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