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推行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基本国策,今后十年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5‰以内。
2、广泛宣传计划生育的意义、政策,向所有育龄夫妇普及避孕知识,并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与节育技术的指导和服务。
3、二000年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0/万以下。
4、广泛宣传、积极倡导婚前检查,到一九九五年,使60%的县(市)具备婚前检查的条件,开展优生咨询服务。80%以上的省、地级妇幼保健机构具备对先天性缺陷的筛查能力,到二000年,使先天性病残儿发生率减少二分之一。
(二)妇幼保健与营养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加强预防保健、加强农村卫生为战略重点,适当调整内部投入结构,争取对妇幼保健、卫生防疫的资金投入以高于卫生事业总投入的增长速度而增加,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2、孕产妇能由受过培训的接生人员助产,二000年农村新法接生率达到95%,使多数农村产妇能住院分娩,二000年因产后出血引起的死亡减少一半。
加强对妇幼卫生专业人员、女乡医和接生员的在职培训,不断提高现有队伍的素质。
3、生产孕妇及乳母强化食品,增强对孕产妇及乳母的营养指导,使孕妇缺铁性贫血减少三分之一。提高四至六个月以内婴儿的纯母乳喂养率,二000年使母乳喂养率以省为单位达到80%;制订母乳代乳品销售守则。提倡家庭自制婴儿辅食,有条件的地方增加配方乳粉、婴儿辅食、幼儿不同配方的营养基食品以及学龄儿童配餐食品的生产;“八五”期间50%、二000年80%营养缺乏症儿童得到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业化强化食品、营养基食品的供应。
4、一九九五年七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以省为单位分别达到85%;充实完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妇幼保健、卫生防疫服务能力;合理解决报酬问题,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5、保持高水平的计划免疫覆盖率,到一九九五年以乡镇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包括破伤风类毒素的预防接种)接种率达到85%,二000年达到90%;一九九五年消灭小儿麻痹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与实行免疫前相比,麻疹死亡率降低95%,发病率降低90%。
6、二000年使五岁以下儿童因腹泻死亡的人数减少一半,腹泻患病人数减少25%。
7、到二000年,使90%以上的小儿急性呼吸道感染实行病案管理及临床管理,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死亡的人数减少三分之一。到二000年,基本上消除儿童磺缺乏症,并进一步防治维生素A缺乏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