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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下达《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下达
 《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发〔199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编制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国  务  院
                       一九九二年二月十六日

            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

一、前言

  (一)今天的儿童是二十一世纪的主人,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是人类未来发展的先决条件。一九九0年召开的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宜言》和《执行九十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宜言》、《行动计划》)。一九九一年三月,李鹏总理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上述两个文件,作出了庄严的承诺。
  (二)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前途命运。为了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党和政府一向关心和重视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把“提高全民族素质,从儿童抓起”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大计,在全社会倡导树立“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做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公民意识。国务院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继建立了儿童工作协调机构。在国家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包容了儿童发展的许多重要指标,在地方已有十六个省级政府完成了儿童事业发展的第八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工作。
  (三)由于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建国四十多年来,我国儿童发展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妇幼卫生和儿童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婴儿死亡率由一九四九年200‰左右下降到一九八六年的51.05‰(监测数字);现五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约为21%;孕产妇死亡率由一九四九年的1500/10万下降到一九八九年的94.7/10万;人口出生率由一九四九年的36‰下降到一九九0年的21.6‰;一九九0年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的目标,儿童身高、体重等生长发育指标有明显增长,小学在校生数一九四九年前的最高年份只有二千多万人,一九九一年已达一亿二千二百四十一万人,76%以上的县普及了小学教育,多数城市普及了初级中等教育;幼儿教育从一九四六年的一千三百所幼儿园、十三万在园儿童发展到一九九0年的十七万二千所幼儿园、一千九百七十二万儿童入园;十五周岁及其以上人口中,文盲、半文盲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已从一九四九年以前的80%以上降到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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