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调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组织指挥方面:
了解飞行计划的安排、临时改变飞行计划等情况;
了解飞行接受、放行和组织指挥等情况;
检查陆空通信记录,播放录音,查清飞行指挥是否及时、正确以及事故前的飞行、天气、机械等情况;
根据雷达标图、实地调查和飞行记录器的记载等,判明飞机实际航迹,查清有无偏航、变更飞行高度等情况。
飞行方面:
了解执行任务前空勤组的配备及其思想、身体情况和飞行准备情况,航行诸元的计算、飞机性能使用限制的计算和使用的资料是否正确:
查明空勤组对飞机、发动机以及有关设备的操作使用是否正确;
查明飞行人员是否按照规定上升或下降高度,有无违反规章制度和地面指挥的情况;
了解飞机驾驶员技术发展情况,尤其是处置特殊情况的能力,有无痼癖动作;
弄清飞机航迹、高度变化曲线、坠毁地点、接地姿态(速度、角度、坡度等)以及残骸的散落情况,判明飞机坠毁的性质;
检查并记录驾驶舱内的操纵手柄、电门、仪表、时钟指示、调整片及油箱开关位置,判明飞行人员的在事故前的操作意图。有机舱录音设备的,应查明事故前机内通话情况;
根据残骸和蒙皮的特征,判定有无空中起火、爆炸、雷击、积冰或撞击外界物体等情况。
工程机务方面:
检查并记录各操纵手柄的位置、无线电调置的数据位置、各油箱的剩余油量、油箱开关位置、各电门开关位置、调整片位置等,判断操作使用是否正确;
查找鉴定飞行记录器,机舱声音记录器;
检查飞机的主残骸和大部件(如动力装置、襟翼、尾翼、舵面等)的断裂情况、操纵系统拉杆断裂情况,判明其断裂原因;
检查液压、气动、电器、无线电、雷达、空调、增压、防冰、灭火、氧气等系统附件的情况;
查阅飞机维修记录,了解大的定期工作情况以及使用中出现的故障和排除情况;
检查对机务“改装通告”和“检查通告”的执行情况;
查明飞机添加燃料、滑油、液压油和各种气体等是否符合规定;
必要时,对可疑部件进行科学鉴定或试验,以判明故障原因。
气象保障方面:
根据事故地区气象部门的观测记录、空勤组的天气报告和当地群众的反映,查明发生事故时的天气情况;
查明重要气象情报和特选报是否及时发出,内容有无错误;
查明天气预报和天气报告(特别是云高、能见度、场压、风向风速、雷雨、结冰、颠簸等)的准确性。
卫生保健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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