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打印《交割单》。
(四)申购
1.投资者申购开放式基金,需填写《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一式两联),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人员。
2.操作人员审核《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机构投资者加盖的印章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无误后进入申购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基金代码、申购金额(份额),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银行操作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交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留存一联,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一并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者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查询后,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申购业务。
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打印《交割单》。
(五)赎回
1.投资者赎回开放式基金,需填写《代理基金赎回申请表》(一式两联),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人员。
2.操作员审核《代理基金赎回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机构投资者加盖的印章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无误后进入赎回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基金代码、赎回份额、选择延迟或不延迟,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银行操作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代理基金赎回申请表》,交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公章和操作人员名章,银行留存一联,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一并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人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查询后,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赎回业务。
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查询或打印《交割单》。
(六)撤单
1.投资者对当日受理的交易申请撤销,需填写《撤单委托书》(一式两联),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人员。
2.操作员审核《撤单委托书》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机构投资者加盖的印章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无误后进入撤单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原交易委托书,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银行操作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撤单委托书》,交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留存一联,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一并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者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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