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操作规程
(2002年6月21日 农银发[2002]10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操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和《
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网络由总行(总中心)、分行(分中心)和营业网点共同组成。总行负责代理销售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分行负责代理销售业务的组织实施;营业网点负责开放式基金的代理销售。
第三条 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的交易信息采取逐级传输的方式,即:营业网点将投资者当日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申请信息,经分中心实时发送至总中心,总中心在规定时间上送注册登记中心;注册登记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确认信息返回总中心,总中心下发分中心,分中心转至营业网点。
第四条 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方式主要包括:营业网点柜台销售、自助终端、电话银行、网上银行。
第二章 总中心的业务操作
第五条 总中心的日初操作
(一)对系统进行初始化;
(二)在业务开始40分钟前接收注册登记中心发来的信息并完成备份,经确认后转发分中心。
第六条 总中心的日间操作
(一)接收分中心发送的受理交易信息;
(二)接收注册登记中心发送的信息文件;
(三)及时处理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四)对系统的运行进行维护。
第七条 总中心的日终操作
(一)日终对当日交易数据备份;
(二)将当日受理的信息汇总后发送至注册登记中心;
(三)接收注册登记中心数据;
(四)将确认数据下发分中心;
(五)分地区和基金品种生成并打印相关报表,提交相关业务部门;
(六)每日做好交易日志;
(七)日终后对当日交易处理结果备份;
(八)生成并打印当日资金清算差额报表,于次日送资金清算部门进行资金清算和划拨。
第三章 分中心业务操作
第八条 分中心日初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