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风险。
决策风险是指决策部门体制不健全、权限不清、制度不严或决策者综合素质不高、信息不充分、甚至主观臆断、决策随意等原因而形成的风险。
(二)交易风险。
交易风险是指由于业务人员非主观故意所为,使交易结果违背投资者意愿造成经济损失而形成的风险。
(三)系统保障风险。
系统保障风险是指系统发生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或通讯、电力中断等非正常情况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造成的风险。
(四)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债券销售中,经办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规章制度等给投资者和农业银行带来的风险。
(五)服务风险。
服务风险是指因服务质量等原因而造成的风险。包括:业务处理时经办人员的操作速度,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不满意银行服务而转托管到他行造成的无形经济损失。
第四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三道防线。
(一)以一线临柜岗位权限管理、三级操作制度为核心的第一道监控防线。
(二)以资产负债、个人业务、财务会计、软件开发中心等相关部门及岗位间工作程序上的相互监督制约为基础的第二道防线。
(三)内部监督部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业务环节全面实施监督的第三道防线。
第七条 责任分离要求。
(一)柜台交易市场与银行间市场之间工作岗位相分离。
(二)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相分离。
(三)差错确认与具体处理相分离。
(四)技术人员与业务经办人员相分离。
(五)数据生成与应用人员相分离。
(六)软件开发与操作人员相分离。
第八条 权限管理要求。
(一)债券交易及二级托管业务的经办人员,应根据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分级管理、相互制约,严格按业务授权操作,不能越权操作。
(二)各级经办人员的操作员代码与密码(或磁卡)严格分开,严禁使用他人代码和密码。
(三)严格执行经办人员上、下班签到和签退制度。
(四)经办人员不得擅自进行债券交易差错的处理,应按制度规定和授权权限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经办人员必须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手续办理债券冻结、解冻、质押、解押及冻结、质押债券的处置等特殊业务,对特殊业务的处理必须记录在专用登记簿上并稳妥保管。
第九条 大额业务复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