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与中央结算公司确认当日代理户总量数据有效性检查结果。
第三章 分行处理系统
第七条 日初处理。
(一)负责分行处理系统初始化工作。
(二)营业日上午9点30分向总行签到。
(三)接收并转发二级托管中心下传的债券价格信息文件、债券公告信息文件、对账信息数据。
第八条 日间处理。
(一)营业日上午9点50分向营业网点开放。
(二)接收并转发二级托管中心下传的债券价格、债券公告信息文件。
(三)负责权限内债券交易的差错处理。
(四)维护并保证债券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 日终处理。
(一)营业日下午15点30分向总行二级托管中心签退。
(二)做好数据预备份。
(三)接受总行二级托管中心对账信息文件。
(四)按二级分行(支行)清分交易流水。
(五)打印差额报告表。
(六)下传记账信息文件至二级分行(支行)。
(七)做好当日数据备份。
第四章 营业网点
第十条 日初处理。
(一)进入债券交易系统。
(二)接收下传的债券信息和数据资料。
(三)在电子设备上显示债券信息或公告。
第十一条 日间处理。
(一)开户。
1.经办人员接到个人投资人填写的债券开户申请表后,应要求投资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及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借记卡),经审核合格后与投资人签订《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并收取债券账户开户费。
2.经办人员接到机构投资人填写的债券开户申请表后,应要求投资人向银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借记卡。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开户的书面证明,经审核合格后与投资人签订《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并收取债券账户开户费。
3.经办人员进入债券账户开户菜单,刷卡读入借记卡号,投资人输入借记卡密码,经办人员输入开户资料,将开户信息提交债券交易系统处理。
机构投资人身份识别码应优先使用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的证件编号中如含有汉字,则保留第一个汉字的拼音的第一个拼音字母,汉字省略,同时保留证件编号中的字母数字部分。
4.收到成功受理信息后,打印开户及收费凭证一式两联,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公章和经办人名章,交投资人签名,机构投资人还需加盖公章。第一联开户凭证、收费凭证、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银行留存;第二联开户凭证、收费凭证、协议书、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人。
5.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人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人。
6.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4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办理开户业务。
(二)认购及现券买入。
1.经办人员接到投资人填写的《债券委托买入受理凭证》及借记卡后,应对投资人填写内容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无误后刷卡读入借记卡号,投资人输入密码,经办人员输入债券代码、买入(认购)净价、债券数量,并进行2次输入确认。大额认购或现券买入时,个人投资人5万元以上、机构投资人50万元以上,必须换人复核,无误后提交债券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