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客户,认真办理每一笔业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合法合规性原则
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的操作必须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农业银行有关开放式基金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章 风险种类
第五条 开放式基金交易风险是指办理基金交易时,由于工作疏忽或措施不当等主客观原因,给投资者和农业银行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决策风险、交易差错风险、系统保障风险、道德风险和服务风险。
(一)决策风险
决策风险是指决策部门体制不健全,权限不清,制度不严或决策者综合素质不高,信息不准确,甚至主观臆断,决策随意等原因而形成的风险。
(二)交易风险
交易风险是指由于业务人员非主观故意所为,使交易结果违背投资者意愿造成经济损失而形成的风险。
(三)系统保障风险
系统保障风险是指系统发生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或通讯、电力中断等非正常情况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造成的风险。
(四)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基金销售中,经办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规章制度等给投资者和农业银行带来的风险。
(五)服务风险
服务风险是指因服务质量等原因而造成的风险。包括:业务处理时经办人员的操作速度,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不满意银行服务而转托管到他行造成的无形经济损失。
第四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三道防线要求
(一)建立以一线临柜岗位权限管理、三级操作制度为核心的第一道监控防线。
(二)建立以个人业务、财务会计、软件开发中心等相关部门及岗位间工作程序上的相互监督制约为基础的第二道防线。
(三)建立内部监督部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业务环节全面实施监督的第三道防线。
第七条 责任分离要求
(一)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相分离。
(二)差错确认与具体处理相分离。
(三)技术人员与业务经办人员相分离。
(四)数据生成与应用人员相分离。
(五)软件开发与操作人员相分离。
第八条 权限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