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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四十九条 CMS应用行,已按照系统配置要求安装打印设备,但未按规定采用系统打印信用合同和信用凭证,未经上级行批准而擅自采用手写方式的,对该行经办人员和主管领导通报批评。
  第五十条 CMS应用行,已经上级行批准运行系统“决策管理”子系统,而不通过CMS网络上报决策信息的,对该行和行长通报批评。
  第五十一条 CMS技术维护部门,对系统网络、设备、应用软件维护管理不善,没有按照系统运行要求按时进行日常业务批处理操作,影响系统应用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第五十二条 CMS综合管理员,未按要求注册系统应用部门和操作人员及设置部门和人员权限的,提出通报批评。未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及时上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数据的,视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上报失误,追究CMS综合管理员责任;对发生问题不及时解决,影响上报人民银行数据的行,追究行长和主管部门领导责任。
  第五十三条 应用CMS的营业单位负责人(客户管理部门负责人),未按照客户管理分工,对客户进行分配管理,造成客户信息无人维护,信贷数据信息遗漏,上报数据失真,误导上级行决策的,对主要负责人按照《暂行办法》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处理。
  第五十四条 CMS应用部门,对系统运行中要求由本部门处理的业务,不能及时处理,影响业务进展的;或由于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或决策失误的;或按信贷规章和系统要求应录未录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暂行办法》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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