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注册。包括下级行和有信贷业务的营业单位,由上级行综合管理员按照批准设立的机构在CMS中登记。
部门注册。由CMS应用行综合管理员按照内部管理机构和职能登记(分信贷部门和非信贷部门注册)。
人员注册。由CMS应用行综合管理员在机构和部门中按照岗位进行注册(分信贷前后台人员注册、综合管理员注册、行级领导注册及非信贷人员注册)。
第十三条 授权(转授权)、审批权登记
授权(转授权)登记。由本级行有权部门指定人员,按照经批准的文件对下级行进行转授权登记和修改。
审批权登记。由本级行有权部门指定人员,按照经批准的文件进行登记和修改。
第十四条 机构调整
机构合并和机构拆分。由系统综合管理员和系统维护员,根据上级行批准的机构合并和拆分文件,在至少有一名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合并和拆分操作。操作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查,无误后结束调整。
第十五条 操作人员代码、密码管理
CMS操作人员代码(ID号)由系统综合管理员统一注册,初始化密码统一为11111111,操作人员取得代码后,应当立即登录,并马上修改密码。操作密码由操作人员自己掌握。
第四章 客户信息管理
第十六条 所有客户必须按照CMS管理要求分配给客户经理(管户信贷员),由客户经理(管户信贷员)负责分管客户信息和相关信贷资料的录入工作。
第十七条 客户信息由客户经理(管户信贷员)负责随时录入系统,并根据客户情况变化及时修改。内容包括:法人、自然人客户基本信息、担保人基本信息;客户财务信息,担保人财务信息;客户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客户经济大事记登记。客户信息要求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财务信息原则上要求按月登记,不允许拖延录入。
第十八条 客户经理(管户信贷员)必须对录入客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录入前,客户经理(管户信贷员)应对客户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与客户沟通并更改。
第十九条 客户经理(管户信贷员)在年度终了,要报经上级行综合管理员同意,及时完成对客户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的批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