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
网上银行业务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农银办发[2002]215号 2002年6月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审批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总行银行卡部报告。
附:
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审批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农业银行
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的要求,网上银行的业务审批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分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由总行银行卡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二级分行及经营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由一级分行审批。
第二章 业务开办基本条件
第三条 机构设置
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一级分行,必须落实业务主管机构,牵头负责分行的网上银行工作。原则上由分行银行卡处负责,已设立客户服务中心或电子银行部的由其管理。
第四条 人员配备
业务开办初期,应保证有专人专岗(至少5人)负责以下工作:
(一)业务管理岗:负责分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和操作规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和修改,担任本行银行证书管理员,进行分行业务统计和分析,定期向总行提交业务分析报告。
(二)市场营销管理岗:负责分行的市场调研和市场营销计划制定,执行总行部署的全国性市场营销计划;协助相关部门拓展网银业务;组织二级分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向辖内客户进行宣传和推广。
(三)客户管理岗:负责日常性的客户服务工作,解答客户及所辖行提出的问题;搜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客户需要和市场反应提出业务需求报总行。
(四)技术开发岗:负责网上银行分行端技术开发(后续开发及系统优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