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外汇业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七条 经营状况评价数据体系为外币数据,不包括以人民币反映的外汇产品数据。
  第八条 经营状况评价的计分规则为按照指标排位线性差值计分:
  (一)按照单项评价指标分别进行排位。其中外汇不良贷款的两项指标按指标取值从小到大排列,其余指标均从大到小排列。
  (二)找出最大排位值和最小排位值。
  (三)确定排名每变动一位的变动分。
  变动分=单项指标权重/(最大排位值-最小排位值)
  (四)计算各分支机构的单项指标得分。计分公式为:单项指标得分=(最大排位值-某分支机构排位值)×变动分。
  (五)对各分支机构的单项指标得分求和,得出经营业绩汇总分。
  (六)经营业绩汇总分综合加减分因素,得出最终评价得分。
  (七)对最终评价得分按从大到小排序,得出各分支机构的综合评价排位(见附件1)。

第三章 外汇业务综合效益评价

  第九条 外汇业务综合效益评价侧重于从效益、成本方面评价各级行外汇产品效益水平,按照各级行实际利润进行排位。
  第十条 综合效益评价采用划分业务及产品种类、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合理配比收入、成本的方法。
  第十一条 综合效益评价由四份报表组成:《外汇业务综合效益评价表》(附件4)、《外汇业务综合管理成本分摊表》(附件5)、《呆账准备金分摊表》(附件6)、《营业税金及附加分摊表》(附件7)。
  第十二条 综合效益评价数据体系为全科目、全口径,即包括与外汇产品有关的全部本外币数据。其中:实行按季计息的业务,不论计息起止时间是否在同一个季度内,其每3个月的收支都视同一个季度的收支,计入计息日所属季度;未实行按季计息的业务,需要按照季度计算应计利息,计入本季度收入和支出。
  第十三条 综合效益评价的排位规则是按照《外汇业务综合效益评价表》中“实际利润”栏数值大小排序(见附件2)。

第四章 数据采集

  第十四条 外汇业务综合评价数据来源: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