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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及二级托管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借: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债券(面值)
  借:自营库存债券差价——××债券(高于面值差价)
   贷:证券买卖往来——往账(成交价)
  折价买入时:
  借: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债券(面值)
   贷:自营库存债券差价——××债券(低于面值差价)
   贷:证券买卖往来——往账(成交价)
  平价买入时:
  借: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债券(面值)
   贷:证券买卖往来——往账(面值)
  (2)按银行买入证券面额,减少投资人“投资者债券”账户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者债券——投资人——××债券
   贷:托管投资者债券——××债券
  若日终时,总中心确认投资人委托卖出债券未成交,系统自动解冻投资人的债券。
  3.资金开户网点的核算手续
  分中心接到总中心传送的批处理数据后,对资金开户网点的账务进行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来账
   贷:个人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或贷:单位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第六条 代理发行债券的核算
  代理发行债券是指农业银行作为承销人,接受债券发行人的委托,代发行人发行债券的业务。按承销人所承担的责任,可分为全额包销、余额包销、代销三种方式。
  一、全额包销的核算
  全额包销是承销人以合同确定的价格全部购进债券,在规定的发行期,通过“债券交易系统”按照市场价格转售投资人的一种发行方式。
  全额包销视同总行购入债券。经营性债券承销的会计核算,可比照第四条中“总行买入债券的核算”手续办理;经营性债券销售的会计核算,可比照第五条中“银行卖出债券的核算”手续办理。
  二、代销的核算
  代销是指承销人接受债券发行人委托,按照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和发行条件,在约定的发行期内向社会发行债券;发行期结束,未发行债券退回发行人,承销人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的一种发行方式。
  1.承销的核算手续
  总行根据委托双方签订的发行协议价格,以及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的有关手续,编制相关科目记账凭证,办理会计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发行记账式债券——××债券(协议价格)
   贷:代发行记账式债券款项——××债券(协议价格)
  2.向投资人发行的核算手续
  向投资人发行债券时,通过债券交易系统,严格按照委托双方签订的协议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经办网点及资金开户网点的会计核算手续比照第五条中“银行卖出债券的核算”手续办理。
  总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往账
   贷:代理发行记账式债券——××债券(协议价格)
  3.与发行人的清算
  发行期间或发行期结束,按协议的有关规定清算已发行款项。会计分录为:
  借:代发行记账式债券款项——××债券(协议价格)
   贷:准备金存款(协议价格)
  4.未发行债券的核算手续
  债券发行期结束,未发行债券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退回发行人,编制相关科目记账凭证,办理会计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代发行记账式债券款项——××债券(协议价格)
   贷:代理发行记账式债券——××债券(协议价格)
  三、余额包销的核算
  余额包销是承销人接受发行人委托,按照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和发行条件,在约定的发行期内向社会发行债券;发行期结束,未发行债券由承销人购入的一种发行方式。
  余额包销会计核算比照代销发行的核算手续办理。所不同的是发行期结束后,应按照协议规定的价格编制相关会计凭证,将未发行的债券分为经营性、投资性债券分别核算。经营性债券的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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