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银行操作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非交易过户委托书》,提请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将投资者提供的公证书、投资者资料复印件及《非交易过户委托书》的一联留存,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有效身份证件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者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业务。
(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人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查询或打印《交割单》。
2.个人投资者因捐赠申请非交易过户:
(1)个人投资者需填写《非交易过户委托书》(一式两联),将捐赠公证书、投资者金穗借记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银行操作员。
(2)操作员审核《非交易过户委托书》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法律文件是否齐全,证件是否有效,无误后进入非交易过户交易菜单,选择捐赠后,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操作员录入过出基金代码、过出基金单位份额、过入方投资者基金账号、过入方投资者证件名称及号码,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银行操作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非交易过户委托书》,提请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将投资者提供的公证书、投资者资料复印件及《非交易过户委托书》的一联留存,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有效身份证件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者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业务。
(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查询或打印《交割单》。
3.机构投资者因捐赠申请非交易过户:
(1)机构投资者需填写《非交易过户委托书》(一式两联),将捐赠公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员。
(2)操作员审核《非交易过户委托书》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法律文件是否齐全,证件是否有效,无误后进入非交易过户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操作员录入过出方投资者的基金代码、过出基金单位份额、过入方投资者基金账号、过入方证件名称及号码,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银行操作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非交易过户委托书》,提请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将投资者提供的捐赠公证书、资料复印件及《非交易过户委托书》的一联留存,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投资者有效证件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者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业务。
(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查询或打印《交割单》。
(九)转托管
1.投资者申请转托管,需填写《基金转托管委托书》(一式两份),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人员。
2.操作员审核《基金转托管委托书》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机构投资者加盖的印章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无误后进入转托管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转出基金代码,转出基金份额,转入方销售机构代码,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银行操作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基金转托管委托书》,提请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留存一联,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一并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者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业务。
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查询或打印《交割单》。
(十)基金转换
1.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需填写《代理基金转换委托书》(一式两份),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人员。
2.操作人员审核《代理基金转换委托书》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机构投资者加盖的印章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无误后进入基金转换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转出及转入基金代码、转出的基金份额,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银行操作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代理基金转换委托书》,提请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留存一联,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一并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者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业务。
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查询或打印《交割单》。
(十一)设置分红方式
1.投资者申请对已持有的基金单位分红方式进行修改,需填写《基金申/认购申请表》(一式两联),将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人员。
2.操作员审核后,进入设置分红方式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基金代码、分红方式,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银行操作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后,提请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留存一联,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一并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者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办理开户业务。
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查询。
(十二)冻结
1.个人投资者申请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冻结,需填写《代理基金(解)冻结申请书》(一式两联),并与金穗借记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银行操作人员。
机构投资者申请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冻结,需填写《代理基金(解)冻结申请书》(一式两联),并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员。
2.操作员审核《代理基金(解)冻结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投资者的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机构投资者加盖的印章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无误后进入冻结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选择冻结类型,属于基金账户冻结需录入基金代码,若为基金份额冻结需录入基金代码、基金份额,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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