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个人投资者录入:投资者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TA代码。
②机构投资者录入:机构名称、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经办人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TA代码。
(3)银行操作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基金开/销户申请书》,交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将机构投资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基金开/销户申请书》的一联留存,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证件和资料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人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查询后,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销TA账户业务。
(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查询或打印《交割单》。
2.撤销客户资料
(1)个人投资者申请撤销客户资料,需填写《基金客户资料登记表》(一式两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员。
机构投资者申请撤销客户资料,需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基金客户资料登记表》(一式两联),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员。
(2)银行操作员审核《基金客户资料登记表》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机构投资者盖章是否与预留银行印章一致。无误后进入销客户资料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投资者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①个人投资者录入: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投资者姓名、地址、邮编、电话号码。
②机构投资者录入:机构名称、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法人代表姓名、经办人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3)银行操作人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基金客户资料登记表》,交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将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基金客户资料登记表》的一联留存,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证件和资料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人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销客户资料业务。
(三)认购
1.投资者认购开放式基金,需填写《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一式两联),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人员。
2.操作员审核《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机构投资者加盖的印章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审核无误后进入认购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基金代码、认购金额(份额),经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银行操作人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交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留存一联,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人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认购业务。
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打印《交割单》。
(四)申购
1.投资者申购开放式基金,需填写《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一式两联),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人员。
2.操作人员审核《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机构投资者加盖的印章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无误后进入申购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基金代码、申购金额(份额),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银行操作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交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留存一联,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一并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者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查询后,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申购业务。
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打印《交割单》。
(五)赎回
1.投资者赎回开放式基金,需填写《代理基金赎回申请表》(一式两联),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人员。
2.操作员审核《代理基金赎回申请表》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机构投资者加盖的印章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无误后进入赎回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基金代码、赎回份额、选择延迟或不延迟,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银行操作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代理基金赎回申请表》,交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公章和操作人员名章,银行留存一联,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一并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人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查询后,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赎回业务。
6.注册登记中心确认成功后,操作员根据投资者需求查询或打印《交割单》。
(六)撤单
1.投资者对当日受理的交易申请撤销,需填写《撤单委托书》(一式两联),并与金穗借记卡一并交银行操作人员。
2.操作员审核《撤单委托书》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机构投资者加盖的印章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无误后进入撤单交易菜单,刷卡读入金穗借记卡号,提请投资者输入密码,录入原交易委托书,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3.银行操作员收到受理成功信息后,打印并审核《撤单委托书》,交投资者签字确认,加盖银行业务章和操作员名章,银行留存一联,另一联连同金穗借记卡一并交还投资者。
4.收到受理不成功信息时须向投资者说明原因,并将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相关资料交还投资者。
5.发生系统超时,须做末笔查询。若确已成功的,按步骤3补打受理凭证;若未成功的重新提交业务。
(七)取消
操作员在当日受理时发现录入的交易信息错误,需进入取消交易菜单,手工录入投资者金穗借记卡号、原交易委托号,经网点负责人审核授权后,提交系统处理。
(八)非交易过户
1.投资者因继承申请非交易过户:
(1)个人投资者(继承人)需填写《非交易过户委托书》(一式两联),将公证书(遗产继承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法律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金穗借记卡和有效身份证件一并交银行操作员。
(2)操作员审核《非交易过户委托书》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法律文件是否齐全,证件是否有效,无误后进入非交易过户交易菜单,选择继承,经代销网点负责人授权后,操作员手工输入金穗借记卡卡号,录入过出基金代码、过出基金单位份额、过入方基金账号、过入方投资者证件名称及号码,审核无误,提交系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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