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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内部风险控制办法》、《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4.资金损失10万元以上,由代销网点逐级上报总行,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
  第三十五条 大额业务复核管理
  对个人投资者委托交易额在5万-10万元(5万-10万份额),机构投资者委托交易额在50万-100万元(50万-100万份额),实行两次确认;对个人投资者委托交易额10万元(10万份额)以上、机构投资者委托交易额100万元(100万份额)以上,须严格实行换人复核。
  第三十六条 基金档案资料管理
  代销网点要妥善保管投资者资料。对基金投资者资料、凭证及账表的保管按会计有关制度执行。

第七章 基金自动交易管理

  第三十七条 自助交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网点自助终端。
  第三十八条 总、分行要指定专人对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系统和电话银行业务系统管理和维护,及时更新基金业务信息资料;网点自助终端设备由指定代理销售网点进行管理维护。
  第三十九条 投资者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网点自助终端进行开放式基金自助交易时,必须遵守基金交易的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好密码,防范交易风险。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负责制定、解释、修改。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开放式基金名词解释

  1.开放日:
 
 指投资者进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交易的工作日。
  2.基金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成立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
  3.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成立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4.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单位总数后的价值。
  5.红利再投资:
 
 指投资者将开放式基金的分配收益再投资于基金。是开放式基金分红派息的一种方式。
  6.注册登记中心:
  是负责基金单位的注册登记及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记录并保存投资者基金交易、代基金管理人分红的服务机构。
  7.巨额赎回:
 
 是指开放式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根据《开放式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超过10%以上的赎回可延迟办理或按个户占申请总额的比例分配给申请人。
  8.强行赎回:
 
 指基金管理人在协助司法判决时,将投资者基金份额全部赎回,并将赎回款入司法部门指定的资金账户。
  9.申购费率:
 
 是指投资者申购开放式基金时,依据申购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交纳申购手续费,该比例即为申购费率。按中国证监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申购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5%。
  (1)金额申购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2)份额申购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10.赎回费率:
 
 是指投资者赎回开放式基金时,需依据赎回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赎回手续费,该比例即为赎回费率。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赎回费率不得超过赎回金额的3%。
  赎回费=赎回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附二:

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内部风险控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加大内部控制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试点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的决定》、《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内部风险控制办法监控的对象是指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的全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的各级管理机构及代理销售网点。

第二章 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 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风险控制应遵循:有效性、审慎性、及时性、全面性及公平公正、合法合规性的原则。
  (一)有效性原则
  严格执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各项风险防范制度,规范交易各操作环节,强化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提高风险抵御能力,保证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审慎性原则
  充分认识严格执行制度所带来的现实效益和潜在效益,违规操作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谨慎对待每一个操作环节,确保开放式基金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及时性原则
  借助现代化的电子监控系统,根据预先设定的各项指标对开放式基金交易的整个过程实施追踪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对策,将风险化解于萌芽状态,以消除或降低风险损失。
  (四)全面性原则
  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交易系统由总行、分行和营业网点三级组成,涉及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开销户、查询、冻结、解冻、红利发放、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客户资料更改等各项业务。风险控制涵盖了负责开放式基金交易的各个部门、岗位和环节。
  (五)公平公正性原则
  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客户,认真办理每一笔业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合法合规性原则
  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的操作必须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农业银行有关开放式基金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章 风险种类

  第五条 开放式基金交易风险是指办理基金交易时,由于工作疏忽或措施不当等主客观原因,给投资者和农业银行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决策风险、交易差错风险、系统保障风险、道德风险和服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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