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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代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借:证券买卖往来——往账
   贷:投资基金存放款项——××基金管理公司结算户
   或贷:投资基金存放款项——××基金存款户
      ——××基金管理公司税费户
   或贷:××往来
  如与基金管理公司的资金清算日,迟于总行与分行的资金清算日,则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往账
   贷:其他应付款——××基金申购款
  与基金管理公司清算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基金申购款
   贷:投资基金存放款项——××基金管理公司结算户
   或贷:投资基金存放款项——××基金存款户
      ——××基金管理公司税费户
      或贷:××往来
  (二)资金开户网点的核算手续
  分中心接到总中心的有关数据后,系统自动对资金开户网点无效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对有效申购资金进行扣款。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或借:个人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贷:证券买卖往来——来账
  第七条 基金赎回的核算
  一、赎回日经办网点的处理
  投资人填写“代理基金赎回申请表”(附件4),连同借记卡提交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刷卡,投资人输入密码,经办员录入基金代码、赎回基金份额等内容,数据传送总中心,总中心返回受理信息后,打印“基金赎回申请表”,交投资人签字后,经办员签章,一联连同借记卡交给投资人,一联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日终,总中心将经办网点传送的赎回数据传送登记中心。
  二、赎回成交确认日的核算
  (一)总行的核算手续
  1.登记中心根据总中心传送的有关数据对赎回交易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并将有效赎回交易数据和无效赎回交易数据传送总中心。总中心根据确认的有效赎回款项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基金赎回款
   贷:其他应付款——××基金赎回款
  2.总行收到基金管理公司划付的赎回款项,与登记中心传送的有效赎回交易核对无误后,进行会计处理。收到赎回款后,总中心根据登记中心传送的数据向分中心发出入账指令。总行收到赎回款项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基金存放款项——××基金存款户
  或借:投资基金存放款项——××基金管理公司结算户
  或借:××往来
   贷:其他应收款——××基金赎回款
  总行将赎回款项划付投资人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基金赎回款
   贷:证券买卖往来——往账
  (二)资金开户网点的核算
  分中心接到总中心传送的有关数据后,系统自动对资金开户网点的账务进行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来账
   贷:单位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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