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征管。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有益的、必要的补充,要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健康地发展。目前,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管理,国家已经制定了一套法规和制度,征管工作不断强化,个体税收逐年增长,但个体、私营经济偷税漏税现象仍比较普遍,需要进一步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要继续贯彻执行《
国务院关于大力加强城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决定》(国发[1989]60号)。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偷漏税问题,一经查出,该补税的补税,该罚款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防止个体、私营经济假冒集体、校办、福利、新办企业偷逃税款。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搞好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征管。国家税务局正在组织开展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大检查,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
四、加强波外税收工作。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我国的涉外税收制度逐步完善,涉外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只有正确执行涉外税收的法律、法规,才能体现国家主权,促进对外开放,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多年实践,涉外税收,一要维护国家权益;二要按国家统一规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给予适度的税收优惠;三要尊重国际惯例。在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必须维护国家权益,保证国家涉外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自定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对外商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外商偷漏税要依法制止,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三资”企业税收管理制度,认真清理和纠正各地自行制定的优惠政策,堵塞漏洞,努力把应收的税款都收上来。
五、积极稳步推进税制改革。税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深化税收制度、税收征管等各项改革,必将有利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立。税制改革的方向是:在我国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强化流转税和所得税主体税种,统一所得税制度,规范流转税制度,公平税负,简化税种,使税制结构日趋合理。当前,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参与国营企业“税利分流”试点,为全面实行“税利分流”打好基础。税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税务机关要组织力量,精心设计,尽快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征管改革,一要健全法制,抓紧征管的立法工作;二要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继续推进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或征管、检查两分离;三要不断强化征管、执法手段;四要充分依靠群众协税护税,建立起协税护税网络。
六、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各级税务机关要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税务干部队伍为目标,大力加强税务系统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着重抓好基层建设,打好基础,练好基本功,抓好业务培训。要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推广抓好廉政建设“一靠教育引导,二靠制度制约,三靠监督检查,四靠领导以身作则、敢抓敢管”的经验。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税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五要”、“十不准”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要既抓廉政,又抓勤政,努力转变各级税务机关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
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国发[1988]85号)文件中对税务机构管理体制作出的规定,是加强税务机关建设、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保障,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凡未落实的,都要抓紧落实。税务所是市、县税务局的派出机构,要坚持按经济区划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