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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事业单位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财务处理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
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五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3年12月13日 实施日期:1993年12月13日)废止
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事业单位缴纳固定
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财务处理的通知
((91)财工字第51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国务院一九九一年四月十六日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
》的规定,现就国营企业、事业单位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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