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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经贸进出口企业现场管理试行规范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经贸进出口企业现场管理试行规范
 (1991年10月26日外经贸部发布)

 第一条 为推进全国对外经贸进出口企业实施现场综合治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使现场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以现场优化促进企业整体优化,特制定本试行规范。
 第二条 本试行规范适用于全国对外经贸各进出口企业(不包括所属工业企业、仓库和其他独立核算单位)。
 第三条 外贸进出口企业的现场管理是各项基础管理和专业管理在现场的有机结合、落实和综合体现,其主要内容是要用科学的管理制度、营销业务流程、标准和方法,对现场的生产力诸要素进行合理配置,对经营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使人流、物流、信息流合理、高效地运转,达到优质、低耗、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四条 外贸进出口企业的现场是指经营现场,工作现场和生活现场。本试行规范主要应用于经营现场,包括进出口业务经营现场和辅助经营现场。
 第五条 外贸进出口企业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经营有序
  (一)业务指挥统一
  1.各项承包指标、经营目标和考核标准分解落实到部门、处室、科、组、个人,并订有考核奖惩办法。
  2.市场调查有组织、有计划,定期提出主要进出口商品市场预测分析报告;巩固老市场、开拓新市场有规划、有措施。
  3.营销业务决策层次分明、职权明确,指挥高度统一。
  4.各部门商品进销、存订有全面平衡的年度综合计划;订有分别来源单位、资金占用年、季、月度进货作业计划,订有分国别地区、商品出(进)口、收(用)汇、换汇成本(价格)的外贸作业计划,以及实施各项计划的协调、检测、修订的规程和办法。
  5.有关劳动、资金、成本、物耗、费用等努力推行定额管理;凡能进行定量考核的岗位都能订定明确的定量考核办法。
  6.营销业务经营与辅助经营各环节环环扣紧,分别订有联系协作办法、制度。
  (二)劳动组织优化
  劳动组织能适应经营运行机制和营销发展需要,层次分明,分工合理,人员配备符合有机结合和胜任、精干要求;人员管理有一套引进、培训、激励和制约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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