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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八五”期间用粮食和工业品以工代赈安排意见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八五”期间用粮食和工业


            品以工代赈安排意见报告的通知
              国发〔199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关于“八五”期间用粮食和工业品以工代赈安排意见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用以工代赈方式治理大江大河大湖,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基础设施,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是全国救灾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加强领导,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国家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计划,把这项工作迅速安排下去。
                        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八五”期间用粮食和工业品以工代赈安排意见的报告

国务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八五”期间每年再专项安排价值二十亿元的粮食和工业品(五年总规模为一百亿元),用以工代赈方式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决定,经与有关部门和部分受灾省区研究,现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基本方针
  今年,我国部分地区灾情严重、受灾面广、损失巨大,特别是水利设施方面的损失尤为严重。为此,这次以工代赈工作要把恢复水毁水利设施放在突出的地位,重点加以扶持。同时要贯彻“恢复与预防”相结合、工程建设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切实提高水利设施除害兴利能力,以利于这些工程能够持久发挥防洪、灌溉及其他方面的综合效益。
 二、投向范围
  今年灾害覆盖面广,全国二十多个省区市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其中安徽、江苏、浙江、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尤为严重。根据这种情况,这次以工代赈的投向范围主要是受灾比较严重的地区。
 三、建设内容
  这次以工代赈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这种特殊的救济方式,广泛组织群众投劳,使这些地区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五年内国家将安排八十亿元以工代赈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其中二十亿元专项安排淮河流域和太湖综合治理中的骨干工程。水利工程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堤防加固加高、河流治理开发中骨干工程建设、大中型灌溉工程的修复和完善配套,以及重点海堤的除险加固等。同时,安排十亿元用于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毁道路桥梁和水毁商业网点的恢复,并预留十亿元,作为机动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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